益阳吊车出租之吊车桁架设计规范和要求. 1. 支承夹钳或刚性料耙硬钩吊车以及类似吊车的结构,不宜采用吊车桁架和制动桁架。 2. 吊车梁横向加劲肋的宽度不宜小于90MM。在支座处的横向加劲肋应在腹板两侧成对设置,并片与梁上下翼缘刨平顶紧。中间横向加劲肋的L端应与梁厂翼缘刨平顶紧,在重级工作制吊车梁中,中间横向加劲肋亦就在腹板两侧成对布置。而中、轻级工作制吊梁则可单侧没置或两侧错开没置。在焊接吊车梁中。横向加劲肋(含短加劲肋)不得与受拉翼缘相焊.但可与受压翼缘焊接。端加劲肋可与梁上下翼缘相焊、中间横向加劲肋的下端宜在距受拉下翼缘50-100MM处断断开,其与腹板的连接焊缝不宜在肋卜端起落弧。当吊车梁受拉翼缘(或吊车桁架下弦)与支撑相连时不宜采用焊接。 3. 直接铺设轨道的吊车衍架上弦.其构造要求应与连续吊车梁相同。 4. 重级工作制吊车梁中,上翼缘与柱或制动衔架传递水平力的连接宜采用高强度螺栓的摩擦型连接,而卜翼缘与制动梁的连接,可采用高强度螺栓摩擦型连接或焊缝连接。 5. 当吊车桁架和重级工作制吊车梁跨度等于或大于12M,或轻、中级工作制吊车梁跨度等于或大于18M时,